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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未婚妻(1/2)

作者:反听
汉代以前,结婚仪式并不热闹,《礼记》曰:“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

人们固守周礼,不奏乐、不庆贺,直到汉初仍是如此。然而婚姻终究是“大吉也,非常之吉也”的喜事,随着大汉承平百年,世间风气大变,人们安于享乐,“婚礼不庆”不仅名存实亡,更加发展出了与周礼完全相反的极端情况:

“今嫁娶之初,男女无别,反以为荣。”

“今嫁娶之会,锤杖以督之戏谑。”

泰山太守应劭所作《风俗通》就记载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汝南张妙参加杜士的婚礼,“酒后相戏,缚杜士,捶二十,又悬足指,士遂至死。”新郎婚礼当日惨死,红事变成白事,喜事变成悲剧。

桓家三子桓纂与临湘大族王氏女郎,便在这种充满热烈、喜气、吉祥,甚至是略显嬉闹的气氛下完成了婚礼。

午后,刘景、刘蟠从桓家府邸出来,后者休沐了六天,明日便要回曹治事,索性不再还家,刘景唯有独自乘车返回龙丘。

天黑前顺利到家,刘景下车后,发现自家大槐树下坐着两个面孔陌生的人,二人见到他,起身长长一揖,其中为首的中年男子开口说道:“小人郑当,拜见刘郎君。近两载未见,不知刘郎君还记不记得小人?”

郑当一边躬身行礼,一边暗暗打量刘景,相比于两年前,刘景五官总体变化不大,只是更成熟了一些,但气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今他已彻底褪去少年人的轻浮之气,背脊挺直,目光明澈,从容自信,风仪气度之佳,即使放眼冠盖如云、才俊辈出的南阳郡,也少有人及。

刘景仔细辨认一番,说道:“你是……你是邓家的郑监?”

“正是小人,郎君真是好记性。”郑当又说道:“小人此番前来,一是代我家主人奔君兄之丧,二是替我家女郎送一封信给刘郎君。”

刘景心跳霎时快了几拍,邓氏女郎名叫邓瑗,字少君,是刘景的未婚之妻,两人乃是指腹为婚。

指腹婚最早始于光武帝刘秀,当年其麾下大将贾复以作战勇猛著称,一次重伤垂死,刘秀为安其心,当众宣称“闻其妇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这便是指腹婚的由来。

刘景幼时聪明可爱,恰逢邓攸妻子有孕,邓攸便和刘景之父刘尚开玩笑说:“若生女,当嫁作刘家妇。”

不想邓攸竟一语成箴,随着邓瑗的降生,两家就此订下婚约。

刘景七岁父亲去世,离京还乡,记忆已然模糊,只隐约记得邓瑗是一个沉静聪慧的女童。

两人再次见面,已经是笔似化为娟娟细语,诉说对刘景兄长刘远去世的惋惜,并劝慰刘景节哀顺变、保重身体,希望他能够尽快从悲伤中走出,像一名大丈夫一样肩负起家庭重担。

“君父与家父,同殿为臣,志趣相投,为莫逆之交,遂指腹为婚……”

信至中篇,邓瑗笔锋一转,并没有任何避讳,直接提到了两人的婚约,而且出乎刘景预料的是,她要嫁入刘家之心极为坚决。

两人长大后仅相处了短短一日时间,并且他表现得十分糟糕,要说邓瑗对他一见钟情,纯属无稽之谈,就算对方拒绝婚约,他也不觉意外。

况且郑当这次来,“丈人”邓攸却是没有半分表示,显然心里对他不是很满意,两相比较,邓瑗的坚持就显得尤为珍贵了。

“荀子曰:‘学不可以已。’学业精于勤,荒于嬉……”

信的最后,邓瑗引用荀子之言,如同真正的妻子一般殷殷规劝刘景,让他不要因返乡而心生懈怠,即使不能重回襄阳继续求学,也要在家用心读书,以他的家世,只要肯付出努力,日后必会受到州郡的赏识,到那时他们就可以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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