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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马皇后的智囊(2/3)

作者:青史尽成灰
会大规模种桑树,茶树的,毫无疑问,都是大户富户……给他们多加一些税,也是情理之中。

“张相,好容易碰上李相低头,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不能错过!”宋濂几个都满心欢喜,乐不可支。

李善长输得可不只是女子为官这么点事……张希孟给他擦屁股,同时也趁机扩充了右相的权力,还奠定了整个决策的格局。

绝对赢麻了。

张希孟在新的均田法令里,直接明白写上了,不论男女,均公平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力。而且张希孟又加上了一条,如果女子外嫁,到了新的乡村,当地需要给女人分配土地。

这样一来,哪怕女子外嫁到了陌生的地方,也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有了属于自己的财产,追随此生。

在日后这一点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是翻天覆地的改变。放在平时,李善长那里绝对很难通过,但是现在他哪里还敢反对,只能乖乖答应。

正因为授予了女子财产权,接下来一项就是教育权!

这两项是紧密配合在一起的。

没有财产权在后面保证,让女孩子入学,接受教育,那就是扯淡。虽然历代都不乏疼惜女儿的父母,请先生,教导学问,女诗人,女词人,也屡见不鲜。

但说到底,还只是个别人的个别举动,而且还仅限于一些富庶的诗书之家。

放在普通人的家里,女孩子就是附属品,早晚还会变成别人家的人,在她身上投资,能有什么价值呢?

尤其是在家庭极度贫穷的情况下,自然是优先养活儿子,让儿子读书,光宗耀祖,赡养父母。

可给了女孩子财产权之后,逻辑就不一样了。

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也会有一份属于她的财产,哪怕女孩子长大,外嫁,也是一样的。而有了这份财产,就表明她日后也有养活父母的能力,可以回报养育之恩。

有了这个最基本的逻辑前提,父母才会主动送女孩子上学读书。

不然就算你定了再严密的法令,还能把成千上万的父母,都关进大牢里面吗?

法律永远都是规定了下限,如果把下限定的太高,大多数人都做不到,那么这个法令也就没有落实的可能了。

所以张希孟才从土地财产出发,引出了女子入学的问题。

既然女子可以入学读书,那么接下来,就必须答应女子做工,经商,乃至为官!

事情到了这一步,张希孟就扫清了所有律法的障碍,把这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给办成了。

但是这也仅仅是个开始。

让女孩子入学,可问题是有那么多学堂吗?

就算有,当下的学堂先生,能教得好女孩子吗?

还是摇头晃脑背书,错了就打手板,把小手打得和发糕似的,能行得通吗?

这些事情就不是法令能解决的。

张希孟知道,必须打马氏牌了!

办女学,兴办军服作坊,织布,织丝绸,培训女工,提升职业技能……甚至是为了发展工业做准备,马氏一瞬间就忙碌了起来。

这么多事情,自然不是马氏一个人能忙活过来的。

经过了一番讨论,江楠顺利得到了一个光禄寺少卿的衔,从级别上看,只比六部侍郎低一级,考虑到刚刚进入官场,这个起步点已经高到了离谱。

后世多少进士出身的官员,忙活一辈子,也未必能爬到如此高位。

但究其根本,这个位置只不过是给马氏打下手,替她发号施令,清算账目,跑腿做事,仅此而已。

真的是这样吗?

“来,跟我坐下。”

马氏看着江楠,就忍不住笑,“论年纪,我比你大不了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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