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四十一章 鹏程书行(2/2)

作者:西月
继续赔笑。

“去去去,小孩子别瞎胡闹,一看你们俩就不像是识字的,买回家也只能当废纸烧火,书可是贵的很,别随便浪费家里的银钱。”老板态度稍稍缓和了点儿。

“我们是真是要买,给我哥买的,启蒙用的。”林西月一本正经道。

“咦?小丫头还知道启蒙?说吧,你是谁家孩子?别你偷了大人钱买了书回去,你爹娘回头来寻我的晦气。”老板认真劝道。

“真的是我娘让我们来买的,我娘是五柳村的林氏,我舅舅是林大山,打猎的,我哥林西远,是我舅舅收养的儿子,他以前读过书的,认识好多字。”林西月一脸诚恳解释道。

大湾镇不大,附近村子里有什么稀罕事镇子里传的也很快,有关于林大山打猎救回一个孩子,不但替他治伤,还收为养子的事也算得上一桩美谈,老板自然也知道的。

“想不到林大山一个猎户竟然如此仁义,不但救下人,还收了这孩子做儿子,现在竟然还舍得花钱替他买书启蒙,真令老夫敬佩啊!”老板肃然起敬道。

他曾经也是个好学之人,年轻轻就中了秀才,只可惜之后的科考连番挫败,因为耗费太大,最终也只能放弃,但好学之心不灭,便开了镇上唯一一家书店。

附近村子都是穷苦人,读书的孩子极少,所以书店生意一直是入不敷出,若非还能帮人写对联写家书赚点钱作为补贴,这书店早就开不下去了。

“既是识字的,孩子,你过来读一读这本《三字经》。”老板招招手道。

小呆原本对老板的恶劣态度很生气,要不是月妹妹坚持要买书,他早就拖着她离开了。

此时见老板让他读书,心里也想着要显摆显摆,让他以后不要狗眼看人低,当下也不犹豫,直接拿起书认认真真读起来。

一本《三字经》刚开始读的时候还有些生涩,渐渐地竟然熟练到连看都不用看的境界了,几乎是流畅地背诵完毕。

“孩子,你以前都读过什么书?”老板十分惊讶地问。

“不记得了,我脑袋被撞失忆了,从前的事大多记不得了,昨天看到一封信,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识字的。”小呆沮丧道。

失忆这种事极其罕见的,老板只知道年纪大的人有些会失忆,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会失忆。

这孩子一看就是启蒙过的,想必从前家境不会太贫困,现在因为失忆却落得有家不能回,有亲人想不起来,他忍不住起了怜悯之心。

老铁!还在找"田园锦色"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易看"看免费,没毛病!

(本章完)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页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