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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酸袅袅
完全就不要出来危害社会好吗?”

顾忆笙犹豫着想要上前跟着他,陪他去医院。在被看出这个意图之后,又惹来一顿臭骂:“你用脑子想想好不好,连你也走了今天还怎么拍封面?这摄影棚的钱摄影师的钱工作人员的钱你来付啊?骂你是猪简直就是侮辱猪!顾忆笙,你给我留在这里直到所有工作都结束。摄影师和设计师林朗我基本都沟通好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就打电话给我。”末了又忍不住回过头来,“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

顾忆笙看着赵一芒走出摄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srr”。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赵一芒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顾忆笙搞得一团糟的道具收拾完毕。顾忆笙有点丢脸地想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脸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转身却不期然地落入一双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顾忆笙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出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三、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偷”,不过她不后悔

时光将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灯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泼,鬓如刀裁,身材挺拔,穿着自己设计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裤,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不笑的时候又很俊朗,低头凝神时又有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专注。

时光真奇妙,它将林朗从一个美好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会让女人憧憬的男人。

顾忆笙有一**朗十六岁那年的照片,曾经像宝贝一样夹在钱包的内夹层里。照片上的林朗逆着光,侧脸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着一个篮球盘腿坐在球场边,眯着眼睛微笑的样子柔软的像一颗被风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时候的林朗还有点孩子气,带着几分像宠物似的可爱。

那张照片是一个喜欢摄影的同学无意中拍下的,洗出来之后意外的发现构图和色彩都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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