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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零节 开荒(2/3)

作者:dleer
如果网站就可以完成上传和下载,那么原本作为承载媒介的唱片商会彻底失去作用,这样的事情他们当然不能接受。唱片商并不是音乐的制造者,他们只是音乐的渠道商。歌手制造了音乐,他们负责加工成唱片,通过自己的渠道销售,然而跟着分成。但是互联网的出现,使得这个过程被打乱了。

诚然,一个歌手要是想要绕开唱片商,没有专业的录音棚,制作人,没有经受过专门的训练就唱的比专业人士更好,确实是有些不太可能,但是万一真的出现了那种天才怎么办?就算是没有那样的天才,要是有些极具潜力的歌手,被那些小唱片公司签下了怎么办?

对此,很是在意——虽然说名义上是所有唱片公司的联合机构,但是说到底真正掌握大权的还是几家大唱片公司。对外他们保持一致,需要维持唱片公司的利益,但是对内,他们也要维持唱片行业现有的秩序——说白了,就是要保证大公司的利益。

这一点,他们需

要和aster商量出来一个结果。

而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维持aster的竞争力:aster现在是美国第一大音乐网站,用户数量号称超过8000万人——显然,虽然中国的某些人一再宣称守法律,有道德的美国人民不喜欢用盗版,都是自觉维护版权制度的,但是实际上事实证明,在不会被抓住的前提下,有数千万美国人民对于盗版还是颇为热爱的。

那种自觉热爱正版,对版权发自内心的热爱的民众,可能只生活在人们美好的梦想里。如果真的美国人民都那么好的话,aster压根也就起不来了。

而现在的问题就是,aster为了盈利,将来必然是要搞一些动作的。而无论是音乐收费还是广告收费,无疑都会让用户的使用体验更差。而任何互联网的用户都明白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体验差了之后,互联网上肯定会出现同类的竞争网站。这些网站甚至都不需要做的比现在的网站好多少,只要他们能够确保不要钱,就可以击败aster了。

曾经的aster是个王者,但是如何在确保收费之后继续维持这样的地位,这也是个很大的问题。确实,合作之后他们有了版权,法律意义上变得正规了。可是法律不代表竞争力,正版有的时候竞争不过盗版——这是aster获胜的理由。

如果将来有了新的盗版网站,aster如何保证战胜对手?光靠着正版的名号和法律部门这个杀手锏肯定不行,这方面唱片公司也需要一个技术保证。

而第三点,就是唱片和下载的模式问题。

网络音乐的在线播放和下载,都是发展的必然。aster虽然现在主要还是靠着在线播放赚取广告费,但是下载音乐也是必然要搞起来的。能够承载音乐的3已经出现了,下载音乐就是禁止不住的,这个大门迟早要被人打开。

可是通过电脑下载音乐,就有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通过电脑下载音乐的人,哪怕是真的掏钱付账买歌了,也只会买自己喜欢的歌,然而唱片公司多年以来,更习惯的是一口气把一张专辑打包出售。

唱片一张十几首歌,并不用每一首都是好歌。甚至于为了更好地卖唱片,唱片公司还会有意的把好歌拆分开来,放在不同的唱片里面。

这样做当然很有必要,一首好歌带着几首坏歌一起卖,一来保证了创作的速度,使得歌手不必因为太拼而过于劳累,二来也使得一张唱片发行之后,人们的关注度都集中在一两首歌上面,也比较好做宣传和炒作;而再有的原因自然就是这样的几张唱片推出完了,可以再来一个精选版,演唱会版什么的,变着法子的卖唱片,这法子也算是很成熟了。

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捆绑销售。可是,人们都习惯了这种一张唱片一半好听,剩下的凑合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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