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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四节 谤满天下(2/3)

作者:dleer


其次,杜立鼎本身的身份也不一样。他并不完全是唱片公司的身份,更重要的身份是网络平台的拥有者。就算是歌手跳槽了,去了别的公司,他们只要还想要在网络上继续宣传,继续卖歌,那就还得给杜立鼎继续上供——既然如此,杜立鼎自然也犯不上担心了。

甚至于,他倒是很乐意别人来效仿他搞出来的这个模式,一起来培养偶像。反正别人就是培养了偶像,肯定也得考虑赚钱的事情——而只要他们想要卖电子专辑,杜立鼎这里就可以给他们提供最好的服务。

毕竟,技术方面森兰有足够的储备,网络下载也好,数字专辑的质量也好,还有网络上对这些专辑的评价也好,他们都可以给与保证。而版权方面他们也有大量的资本:三大唱片的存货,使得他们可以养活大量的需要靠着‘致敬’才能生存的歌手,也足以迫使别人和他们合作。甚至于就是在付费渠道上,森兰也有不小的优势:他们的点卡系统已经做了很久了,

稍微改一下,就可以成为了最好的网络付费的渠道。

有着这些优势,他们就等于处在行业上游,下游的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捧出来再多的歌手,也得老老实实给他们上供才行。

实际上,杜立鼎也还真的想过,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那些更专业的人,通过更专业的手段去寻找歌手。也许选秀节目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可以真的找几个有水平的人。

可是问题,2001年中国的手机普及率太低,只有1.4亿的数量,这里面真正愿意通过业务给选秀节目投票的又只是一小部分,人群基数太少,根本就撑不起来整个市场的热度,想要办也得慢慢来才行。

—不过以杜立鼎看来,只要自己把市场办起来了,这事自然会有人去做。欧美搞出来了选秀节目,国内的人也肯定会去借鉴的——对他们的节操,杜立鼎一清二楚。

这些事情,用不着他费心。

“我们要一步步,建立起来一个模式:长得漂亮,舞台表现力强的当偶像歌手,从粉丝那里圈钱;有创作才华的,给他们写歌,换取一定的报酬;真正有唱功的,可以整容,包装,或者是当老师,帮助我们把这个行业做起来——这样一来,音乐产业各个方面的人才也就可以各得其所了。”

各得其所的音乐人,就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网络。有了他们,将来用户的习惯培养好了,也就不怕没人做音乐了。中国的根基深厚,是韩国人比不了的,也是杜立鼎敢于这么胡来的原因——他相信就算自己现在走的是邪路,将来市场会把他拉回正道的。

“可是那些长得丑,却唱功好的就不能当明星了?”

“他们可以去国家队啊——咱们国家就是这一点好:真正实力出众的人,一点也不怕没有机会,国营的歌舞团总有他们吃饭的地方,而且有些地位还不同凡响……”

“可那得非常高级别的唱功才行吧?”

“那不然呢?当不了歌唱家的就来当流行歌手,当明星?凭什么?想在这行混,要不然就真的实力足够突出,可以当上歌唱家,在体制内出人头地,要不然长相足够好,也能够适应各种公司的要求,当偶像功成名就。唱功也不好,长得也不行,性格还别扭,还想要赚的比谁都多……我欠他们的吗?”

霍翔说的意思,杜立鼎明白,他知道自己这么一做,会有一大批水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在这个体系之中混的还不如现在,也会因此而抱怨。但是对那些人,杜立鼎本来也嗤之以鼻:什么人都想要当明星,可哪有那么好的事?

那些音乐人梦想中,自己在家坐着随便写写歌就可以大把赚钱的美梦,杜立鼎没心情替他们实现。

“在我们公司的培养下当偶像,当创作者,当音乐老师,肯定赚钱不如真正当大明星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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