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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让代言飞一会儿(3/4)

作者:狂小宇宇宇宇宇
例、田径管理中心的分成比例、团队的分成比例,都是需要进行协调的,并不是说代言商开多少代言费,运动员就能拿到多少。

但相比起国内很多运动员来说,卫恩确实没有那么多麻烦,因为除了国家队队员的身份外,他并没有其他所属的单位。

所以在进行分成比例协调的时候,就少了一方参与,少了很多麻烦,也能拿到更多的收益。

最后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在田径管理中心几位领导的参与见证下,卫恩和耐克的正式商业代言合同就签订完毕了。

合同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基本代言费是600万美元,头期的300万美元耐克在一个小时内就已经打到了合同专用账户上。

等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那笔属于卫恩的高达70%的税后代言费就会打入他的工资卡中。

一般来说,国内的运动员若是和代言商签订了商业赞助代言,通常只能拿到50%。

另外50%中,教练及有功人员占20%,所属体育协会占15%,运动员输送单位占20%。

卫恩是以个人的身份加入的国家田径队,所以那20%也就免了。

2年600万美元只是基本的代言费,耐克表示,如果卫恩能够在这两年零三个月的合同内拿到足够的荣誉,那么不仅会有丰厚的赛事奖金,2年后也会给他开出价值更高的商业代言。

根据不同的赛事级别,卫恩都能从耐克那边得到不同的赛事奖金。

其中,钻石联赛男子100米年度总冠军60万美元,世锦赛男子100米冠军为100万美元,奥运会男子100米冠军150万美元,创造新的奥运会男子100米纪录奖励100万美元......

世锦赛纪录比较特殊,因为9.58不仅是世锦赛纪录同时也是世界纪录。

代言合同中,如果卫恩能够在世锦赛或奥运会上打破世界纪录,那么便能获得300万美元的奖金,若果是在非世界大赛的赛事中打破世界纪录,那么奖金只有200万美元。

虽然耐克方面对卫恩打破世界纪录、奥运会/世锦赛夺冠这种事情并不抱希望,毕竟尤塞恩·博尔特的统治力懂得都懂。

但哪怕他们对卫恩没有那个信心,这些条款也是必须写上的,这是态度问题。

以上所提到的,仅仅是耐克这一个代言商所提供的代言费及赛事奖金,在未来的一个星期时间里,卫恩还会接受国内好几个品牌的商业代言。

乳制品、男装、手表、汽车......

把商业赞助代言搞定之后,仅仅是基础代言费,卫恩的身价就已经超过了500万美元!

不过在和耐克等外国品牌签订的合同中,卫恩非常固执的加上了一个附加条款:

【若甲方在合约期间发表或做出了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言论、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此商业代言合同,并无需向甲方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协商之时,董维很不理解卫恩为什么会很强硬的要加上这个附加条款,毕竟在她看来,大中华区是耐克的全球第二大市场,耐克怎能可能傻到去发表辱华言论呢?

那不是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卫恩的回答是:世事无绝对,我相信耐克的诚意,所以也请耐克让我心安。

国家和民族的尊严,是卫恩的底线。

在这条底线面前,钱就是王八蛋,大不了不挣了,但侵犯了他的底线,绝对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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