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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找到了,该如何?(2/3)

作者:此物天下绝响
只王八蛋干的。

自己就像小丑一样浪费了这么多表情和感情,结果抓了只刃齿虎回来,岂能不怒!

他明白狼群为什么会攻击自己的部落,因为前段时间,自己的人捕获了一只小狼,那群狼还是发现了,认为自己打破了默契,想要捕杀它们,它们感到了威胁,所以要报复,要杀人。

王扬可不认为自己的部落杀了那只小狼有何过错,你自己闯入领地在先,杀你一只小狼算什么,没把你诛杀就不错了。

“这群得寸进尺,贪婪的混帐。”王扬恨恨的直咬牙,握紧了拳头,要不是今天太迟,他一定举全部落之力,围猎狼群。

“今晚吃那该死的狼肉!”王扬猛一转身,就朝那只狼走去,也不顾破不破坏狼皮,拿起石刀就砍,好似要将所有的怒气通通撒在它的身上。

篝火堆“噼里啪啦”的燃烧,在黑暗中闪耀着温暖,王盈盈看了看王扬,他还在垛那摊肉,尽管那些肉已被垛得血肉模糊。

更确切的说,他已不是在垛,而是在砸。

他中石刀的刃,早早因为磕到坚硬的骨头而粉碎,他不曾停,也不换刀,就这么疯狂的砸啊砸。

刃齿虎就在他旁边看着,望着那血肉翻飞的画面,缩了缩脖子。

它的后腿已经止住了血,冰封住。它想转头过去舔舔伤口,却只能望着;它想自由的趴在地上睡会儿觉,却只能想着。

它最想的,还是吃点儿东西,然后咬王扬一口走人。

悲剧的它,还没有会吃几口狼肉就被捕获,至今都饿着,那血肉翻飞的画面不可怕,反而很美味,血液的腥味,闻起来那么的香。

让它害怕的,是那个不知疲倦,只知道拿着石头狂砸的人。

如果它会回忆的话,估计它会后悔,早知今曰,当初在先杀猞猁还是先杀王扬的问题上,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答案。

夜已深沉,森林里无比的寂静,猫头鹰戴着它的“眼镜”,从黑色炊烟缭绕的峡谷中飞了过去。

它特别不喜欢那股呛人难闻的味道,非常受不了,可是它又被那群“叽叽”的老鼠吸引,思考着怎样才能找到会抓上几只。

它飞过了森林外围,来到了森林深处,落在了刃齿虎地盘的枝头上。

它往下看去,又左右看看,没有发现那只体形庞大的笨家伙,那家伙确实挺笨的,动作那么慢,又不会飞,吃东西老是被长长的虎牙所干扰。

路边出现了一只雪兔,猫头鹰望着它,总觉得这只蹦蹦跳跳的动物自己见过,又好像没见过,为什么这么白?

雪兔从远方来到这里,在这里稍微落脚,它今晚吃得很饱,很庆幸那只猛兽不在,不知道它是不是去了别的地方,最好永远别回来了。

它快到了自己的窝,但它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在窝的四周跳来跳去,混乱足迹,让某些飞禽不知道自己的窝在哪里。

可忽然间,一道诡秘的气息从森林四周的边缘传来,它闻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有些危险,有些暴唳。

它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在窝旁边跑出“十”字的足迹,在那群气息快要接近这里的时候,钻回了自己的窝。

“这下安心了。”如果它有语言的话,应该会说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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