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百三十三章 盛装奔赴洛杉矶(1/2)

作者:风哉
第一百三十三章 盛装奔赴洛杉矶

所谓人靠衣装,美靠靓妆。

广告害人啊,一时说顺嘴就冒出这句话。 不过没关系我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虽然我已经越来越帅了,原来杰.威廉姆斯那略显老成的脸已经散发出一点莹白的光泽,看起来年轻很多。 浑身彪悍的肌肉没有以前那么的峥嵘显露,线条更为柔和,但是其中包含的力量,和我对位过的球员都知道。 头上那黑人的标志性卷发被我留了起来,却不象一般黑人卷的那么厉害,只是稍微带点波浪,再加上一身完美勾勒出我腰背曲线的阿玛尼米黄色休闲西装,一双纯白的板鞋,让我整个人的风格稍显嬉哈,不至于到了斯台普斯会稍显沉闷。 当然也离不开球星的四大件:手表,戒指,项链和耳钉。

男人最重要的饰品就是手表。 我今天戴着的这只是江诗丹顿250年庆典发行的限量铂金珍藏系列手表,价格和顶尖的名表相比不值一提,但是它简约而不简单,黑色表带和白金表盘形成的强烈对比以及相互衬托尽显其永恒不朽的典范气息,最重要的是他非常搭配我今天的服饰;我手指上只有一个扳指,不象有些球员手指上戴着好几个,让人一看不由在心里感叹:真有钱啊,不过是个暴发户。 这是一枚来自中国的羊脂玉扳指,羊脂白玉是和田玉中的宝石级材料,是白玉中质纯色白的极品,温润坚密、莹透纯净、洁白无暇、如同凝脂。 故名。 同样散发着白色光泽,羊脂玉扳指却不象白金钻戒那么咄咄逼人,他散发出地气息是那样的温润祥和,虽然按照我的性格戴钻戒应该更适合一些,但是我选择了玉扳指,因为他让我的手指有母亲在抚摸的感觉。 不过我并没有佩带项链,在所有饰品中我唯一有抵抗情绪的就是项链了。 因为我认为那是纯粹的女性饰品,也只有女性才能充分地展示项链的美感。 而耳钉我同样是那么地独特。 这是一颗来自爱尔兰的极品蜜黄色猫眼宝石。 它具有极强的猫眼效应,在光线的照射下你会感觉到那就是一只在盯着你的猫的眼睛,幽幽而深邃。

其实我平时的穿着非常普通,很少会刻意去装扮自己,但是今天不同,因为我要去地是拥有好莱坞的洛杉矶,而且今天还将到斯台普司斯球场观看科比的比赛。 那里可是巨星云集。

尼可.基德曼经常带着她的养子来到斯台普斯,因为他们都是科比的球迷;歌坛天后玛丽亚.凯利也经常性感登场,她的目标也是科比;还有杰克.尼克尔森、“巨石”强森、“老洛奇”史泰龙、“影帝”丹泽尔.华盛顿、拳王泰森,总之不管是哪个行业都有湖人的巨星球迷。 到这个场合我可不能就拖着双拖鞋,穿着短裤-shirt,就溜达到那里——我今天看球的位置肯定会被安排在这些明星所聚集地地方。

下午5点,从休斯敦到洛杉矶的航班快要到达时,科比已经开着他那辆最新款的莲花跑车等在机场外。

5点20分。 一个米黄色的身影出现在候机大厅门口,科比这才从跑车中跑出,迎了上来。

摘下我那副最为喜欢的olice“警察”,这款以前由贝克汗姆代言的墨镜是我最常用地品牌。

和科比来了个热情的拥抱,但就是这短短的时间我们已经引起了很多的注意,不时有人惊呼科比的名字。还有人认出了我:“那不是刚传出交易传闻的杰.威廉姆斯,他怎么来了洛杉矶,难道....天哪!”

对视了一眼,我们两个撒腿就跑。 虽然一般美国人不会看见明星就围了上来,但是时间一久就不知道了,还是赶快闪吧。

但就这点时间,一小时后洛杉矶信息报已经出现了这样一个标题:双雄会,这次不好似战斗,是合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